每经编辑 段炼
深圳市原市长陈如桂,受贿超过1.08亿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受贿合计1.08亿余元
陈如桂被判处无期徒刑
8月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如桂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如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陈如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搞权色、钱色交易,大搞政商勾连
官方简历显示,陈如桂,男,汉族,1962年9月生,广东廉江人,1992年10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南工业大学地质系应用地球物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陈如桂1983年毕业于桂林冶金地质学院物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后进入中南工业大学地质系应用地球物理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并于6年后拿到博士学位。1989年,陈如桂进入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十年后,升至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并担任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高层职务。
据媒体报道,长期城建工作经历,也让陈如桂成为一名专家型官员。作为著名的岩土工程专家,陈如桂曾担任过广东省岩土力学学会理事长、中国土木建筑学会副理事长,1997年被评为广州市市管优秀专家,主编和参编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设计标准。2000年,他还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001年7月开始,陈如桂历任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2016年9月,陈如桂调任中山市委书记,一年后,开始担任深圳市市长。
南方都市报“深圳大件事”微信公众号梳理,陈如桂曾是深圳时隔27年后首个广东本土市长。当选深圳市长后,陈如桂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他一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好政府班子,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从政,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求真务实,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让人民放心,不辜负人民重托。
2021年,陈如桂来到广东省人大,任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
2022年6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发布消息称,陈如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年12月30日,陈如桂被依法“双开”。
经查,陈如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属承揽工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如桂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如桂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段炼 盖源源
校对|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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