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文多
始于今年3月份的科林电气(SH603050,股价26.00元,市值70.85亿元)控制权争夺,随着双方各自增持上市公司股权作为筹码,并在近期各自提名董事会人选,这家上市公司控股权的争夺战,即将进入“加时赛”。
8月3日,科林电气连发数则公告,事关公司董、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等事宜。其中明确,公司将于8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换届选举事宜。
不过,在由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网能)和石家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演”的董事会席位之争上演前,科林电气的董事会换届的热度,可能被公司总经理、董秘受到起诉的消息抢了热度。
今日(8月5日)下午3时,科林电气总经理屈国旺、董秘宋建玲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就“私盖公章被科林电气告上法庭”一事,向包括《每日经济新闻》在内的媒体进行回应。
媒体发布会现场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彭斐 摄
根据宋建玲现场介绍,6月26日,其接到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转交的科林电气起诉宋建玲、李砚如(现任科林电气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屈国旺(现任科林电气总经理、非独立董事)的起诉状。“在起诉状中,科林电气要求法院确认加盖科林电气董事会印章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文件无效,并依法判令我和李砚如、屈国旺赔偿科林电气经济损失200万元。” 宋建玲介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现场获得了宋建玲、屈国旺方面提供的相关民事起诉状、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鹿泉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的复印件。据这些资料,法院就此事已于2024年7月16日立案。
但科林电气还曾在7月2日向鹿泉区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200万元”变更为“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2000万元”。
这起诉讼,源于海信网能今年3月份对科林电气股份的收购。相关起诉状和科林电气公告显示,2024年3月,海信网能与科林电气股东李砚如、屈国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二人合计持有的724.44万股科林电气股权转让给海信网能,同时也将剩余2173.33万股在内的全部表决权委托海信网能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李砚如、屈国旺均为科林电气的元老级人物,同时分别在上市公司任职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加盖科林电气公章的民事起诉状影印件显示,针对上述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事宜,李砚如、屈国旺授意时任董事会秘书的宋建玲在名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的文件上加盖董事会印章,全程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文件内容亦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将此违法形成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向有关部门提交。
对于民事诉讼一事,8月5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通过电话与短信等方式联系科林电气董事长张成锁,询问关于董事会公章使用、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相关事宜,但其电话并未能接通。
在8月5日下午,宋建玲在发布会现场表示,现在,由于其已经被上市公司董事长剥夺限制了相关董秘职权,依法合规履职及获得最新信息遭受很多人为的外部障碍。
不过,对于宋建玲履职遇阻一事,截至目前,科林电气并未发布相关公告。对于诉讼相关事宜、宋建玲履职情况,记者同时尝试联系科林电气证券事务代表贡建杰、鹿泉区法院相关人士,但电话均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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