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贾运可
近日,*ST亚星(SH600213,股价5.84元,市值16.70亿元)宣布计划主动退市,并由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主动退市提议方)向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这一举措不仅在A股市场上引发了广泛关注,也为其他面临类似困境的公司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范例。
*ST亚星主动退市的决定,对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不少公司面临股价持续下跌的局面,其中不乏连续出现十几二十个“一字跌停板”的个股。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几乎没有机会卖出手中的股票,无法规避风险,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资产一日日缩水,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为解决这一问题,监管层应考虑研究相关政策,强制要求这类公司通过给予中小股东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主动退市。这一举措不仅能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对于上市以来融资金额远远超过分红金额的公司,在其触发退市条件时,更应要求其主动退市,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中小股东的身份是一个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持股市值或持股比例来划分中小股东,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强制主动退市的举措将促使控股股东以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发展,避免退市风险,有助于上市公司在市场中持续稳定地运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也能增强市场的信心,推动A股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ST亚星的主动退市是公司在面对严峻市场环境和经营压力下,采取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战略举措,此举值得肯定。同时,这一案例也为其他面临类似困境的公司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监管层应借鉴这一经验,制定相关政策,强制要求连续出现“一字跌停板”或者上市只为“圈钱”的公司通过给予中小股东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主动退市,从而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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