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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岁初中生课堂“嗑药”:吞下30片药后昏迷进ICU!药店涉嫌违规售卖精神类处方药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7-26 21:18

    每经编辑 程鹏    

    “在我们学校,偷偷吃药的不止我自己,不少同学也都在吃右美沙芬。”

    据新黄河7月25日报道,今年6月,黑龙江安达市青肯泡乡14岁初中生小聪(化名),在课堂上吞下30片处方药卡马西平后,突然意识不清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ICU抢救,在ICU待了近47个小时,做了两次血液循环后,才终于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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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新黄河

    事发后,小聪告诉记者,这药吃了“能致幻,放松心情”他之前还吃过几次右美沙芬片,两种药效果差不多,都是在当地利达大药房购买的,“我去买的时候,药店工作人员也没问我要医生处方和身份证,随便就卖给我了。”小聪还透露,之前自己还在利达大药房买过右美沙芬,都是用现金购买的,过去一年来大概买了四五次。令人震惊的是,小聪还透露,有的同学都已经连续吃了1年多时间。

    卡马西平作为一种管控严格的处方药,作为未成年人的小聪,在没有医生处方情况下,是如何轻易买到处方药的?7月24日,安达市利达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一定会介入调查此事。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则回应称,他们正在调查此事,还未出结果,如果情况属实,下一步会对该药店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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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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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镇咳药右美沙芬

    被列入精神药品

    公开信息显示,卡马西平和右美沙芬均为处方药。卡马西平属于精神类药物的一种,主要用于治疗癫痫、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预防或治疗躁郁症等。该药对于使用剂量有严格要求,12—15岁青少年每日限量,单日不超过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片;有少数用至16片。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据羊城派6月25日的一篇报道,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李燕青右美沙芬是一种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发挥作用的非麻醉性镇咳药,其单方制剂主要治疗感冒、急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等引起的频繁或剧烈咳嗽,尤其适用夜间咳嗽的患者,也是复方感冒药制剂常见的止咳成分,简言之,它是一个镇咳药。

    过量服用右美沙芬可造成严重后果。李燕青指出,根据药品说明书,成人每天服用右美沙芬超过120毫克,可视为过量。过量会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等毒性反应,而且毒性效应呈现剂量依赖性。青少年一次服用大于120毫克,会出现致幻感,引起兴奋、幻觉、轻快感、头晕、醉酒样反应、精神恍惚、晕厥等躯体症状,继续加大服用剂量可导致心肌损失、精神障碍、心脏骤停、攻击性行为和急性中毒致死等。而长期超剂量使用后会出现药物渴求、懒散、无心工作、焦虑、易激动、悔恨、内疚、自杀观念等心理和精神症状,部分个案报道患者因滥用药品出现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发生犯罪行为。

    记者了解到,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将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近年来,针对右美沙芬的管理不断收紧。2021年12月,由于右美沙芬滥用问题严重,国家药监局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 中右美沙芬的口服制剂更是直接被网络禁售。

    今年5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4〕16号)中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盐、单方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李燕青告诉记者:“这意味着,从今年7月起右美沙芬无法在药店随意购买,成人只能凭医生的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购药,且未成年人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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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滥用药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本次主题为“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

    据检察日报6月26日报道,实践中,不少用于镇咳、镇痛、安眠等医疗目的的麻精药品披着时尚的外衣,以“上头电子烟”“聪明药”“减肥药”等形式出现在市面上,被青少年追捧,甚至滥用成瘾。

    所谓药物滥用是指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或物质),使用者对药物产生依赖(瘾癖),强迫和无止境地追求药物的特殊精神效应。

    “从法律意义上讲,所有被管制的麻精药品均属于法定的毒品范畴。但从社会认识层面看,多数人对麻精药品的性质、药效及危害认识不足,因而导致误用、滥用麻精药品行为的发生,甚至形成瘾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主任张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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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处方售卖精神药品或涉嫌毒品犯罪

    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根据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精麻药品(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有双重属性,当其合法合理使用时是药品,但在违法违规使用的情况下,精麻药品就成了毒品,非法销售精麻药品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店可能涉嫌毒品犯罪,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7月25日,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记者分析,近年来精麻药品滥用的案例频发,跟青少年麻精药品成瘾物质普遍缺乏认知,药店法律意识薄弱以及相关药物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相关。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违反条例相关规定,致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尚不构成犯罪的,除将被处以相应罚款之外,严重者还将被吊销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如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勇建议,要为青少年营造“无毒”成长环境,执法部门应当全链条打击国家管控类药物的非法流通,在药物经营与邮寄渠道等层面着力,尤其应当加大对恶意向青少年销售麻精药品的惩治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涉及违法犯罪的不再止步于行政执法;其次,家庭、学校、社区应当合力加大对青少年群体毒品预防教育的宣传,特别是针对麻精药品成瘾性和严重后果的科普宣传。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杜波

    校对|陈柯名

    封面图片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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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黄河(记者:李庆斌)、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者:谭琪欣 赵苑旨)、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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