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杨夏
7月24日晚,浩辰软件(SH688657,股价32.46元,市值21.27亿元)披露,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中部分资金近日被冻结,冻结金额为1050万元,截至7月23日该账户的余额为1221.07万元。
这是一场房产买卖引发的纠纷。6月13日晚,浩辰软件曾披露,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据悉,2012年8月,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盛通”)与浩辰软件签订了《办公楼买卖合同》,约定浩辰软件购买乐普盛通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IT产业园B1厂房五层503号房屋,销售价格为1250万元。
由于当时乐普盛通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双方约定在取得房产证前该房屋由浩辰软件租赁。浩辰软件向乐普盛通一次性支付租金750万元,该租金不计入房屋购买价款。浩辰软件于2012年9月支付了5年租金750万元,租期为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
《办公楼买卖合同》同时约定,自租金起算日起满5年,乐普盛通房屋仍未过户到浩辰软件名下的,浩辰软件有权解除合同或有权以年租金150万元继续使用该房屋。
据乐普盛通所述,至2017年8月,由于距合同签订时已满五年,依照合同约定,浩辰软件有权解除合同或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浩辰软件并未选择解除合同,自2017年8月至今,公司一直使用该房屋且未支付租金。
2019年12月,乐普盛通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自取得房产证后,乐普盛通一直积极配合浩辰软件办理房产过户事宜,但由于浩辰软件不符合房屋所在园区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对于入园企业的限定条件,导致该房屋无法过户至公司名下。
因浩辰软件不符合园区入园条件从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属于法律规定的因不可抗力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乐普盛通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办公楼买卖合同》,并判令浩辰软件向乐普盛通支付2017年8月至今的房屋租金及利息,并向乐普盛通返还无权占有的房屋。
浩辰软件表示,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及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此外,先前,浩辰软件已就同一事项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乐普盛通,该次诉讼系原诉讼的关联诉讼。浩辰软件请求判令公司与乐普盛通签署的《办公楼买卖合同》有效,乐普盛通需继续履行合同,且要配合公司向朝阳管委会申请落户,协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乐普盛通承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诉讼争议标的办公楼为浩辰软件北京分公司办公所在地。浩辰软件称,北京分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并兼有部分销售与推广业务。其业务发展无需投入大量机器设备或固定资产,办公场所的可替代性较强,因此上述不动产争议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40712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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