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董兴生
7月9日晚,中衡设计(SH603017,股价8.07元,市值22亿元)披露,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时还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警示。
起因皆为同一件事。经查,4月17日,中衡设计主动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助力武汉市抢抓“低空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中衡设计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文章,称公司中标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但对于公司在上述项目中具体工作、中标金额、收入确认等关键信息均未提及。
上述信息发布后,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市场将公司列为“低空经济概念股”,引发广泛关注。4月18日至24日,中衡设计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由7.71元/股涨至12.42元/股,涨幅为61.09%,并于4月19日、4月23日触及异常波动标准。
4月24日晚间,经监管督促,中衡设计通过风险提示公告针对媒体报道公司涉及“低空经济”概念的情况进行澄清,称在华中智能飞行器产业基地项目中,公司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标,主要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仅分享项目施工图设计费531.86万元,设计费仅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0.31%,且截至公告日该项目未正式签订合同,也未形成任何收入。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媒体所述“低空经济”相关合同和收入确认。
在低空经济相关概念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中衡设计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业务涉及热点概念的相关信息,且公司在4月20日、4月2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以及4月23日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中均称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经监管督促后才予以澄清,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胡义新作为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中衡设计及时任董秘胡义新予以监管警示。此外,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胡义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293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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