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传出消息称,“部分信托公司收到窗口指导,被要求暂停第三方代销业务。”多家信托公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但有机构向记者透露,前段时间其属地监管部门曾让他们排查与第三方代销的合作情况。
每经记者 宋钦章 每经编辑 马子卿
近日市场传出消息,部分信托公司收到窗口指导,被要求暂停第三方代销业务。多家信托公司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也有信托公司表示“不知情”。
此外,有信托公司向记者透露,前段时间其属地监管部门曾让他们排查与第三方代销的合作情况。
对于近日市场传出“部分信托公司收到窗口指导,被要求暂停第三方代销业务”的消息。有多家信托公司告诉每经记者,他们并没有收到窗口指导;也有信托公司表示“不知情”。不过,有信托机构表示,前段时间属地监管部门曾让他们排查与三方代销的合作情况。
此外,西北地区某信托公司透露,“之前一直是有第三方代销的,但是目前有没有接到通知说暂停,我们还要去了解核实一下。”
据悉,信托业内所谓的“第三方代销”,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财富管理公司等三方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的行为,也有观点将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代销信托行为纳入“第三方代销”范畴内。不过在实际展业中,代销所涉及的业务风险主要聚集在前者。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市场传言的是“暂停”部分信托公司的三方代销,而非“停止”,这或许意味着一些不确定性。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大业信托发布的一则声明称,“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信托产品信息”“从未允许任何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代理推介销售我公司信托产品”。
第三方非金融机构能否代销信托产品?原银保监会此前在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信托公司应当自行销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者委托其他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应当通过营业场所或者自有电子渠道销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在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方代销机构为了利益,在销售中可能存在误导投资者、不专业等情形;或是出现产品信息不实情形,甚至伪造产品来欺骗客户。如果第三方理财公司假借信托公司的名义非法募集资金,将会给投资者和信托公司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金融信托领域的资深律师唐春林在接受每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代销产品,由于是外部合作,除了合同约束之外,难以对销售机构的各类销售行为或人员进行直接管理,难以控制三方机构为了销售业绩而进行夸大宣传、诱导投资等违规行为,且投资者的基本情况信托公司不能及时掌握,不可避免会存在产品错配,即向投资者销售不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的的产品,从而增加争议发生的风险。”
“并非代销就一定会产生问题,关键在于有效规范和有序引导。”唐春林律师表示,信托投资是一种非常专业的投资管理行为,比如项目的尽职调查、风控措施的落实、投资标的选择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部门和金融、法律、财务、技术等各类专业人员的参与。而金融销售人员的培养和渠道的建立,也需要大量的投入。所以很难要求信托公司既具有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又在销售上大量投入。
唐春林认为,“金融机构之间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是正常的,合理的市场行为。银行代销信托产品,有利于发挥信托公司的投资管理能力和银行网点、销售渠道优势。”但他也进一步表示,银行代理销售,如果规范不清,容易导致权责不明,甚至银行和信托各自追求自身利益,从而难以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发生问题时也容易相互推脱责任,投资者维权难度加大。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926128866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