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全国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由每年700余起下降到300起左右,最近两三年都在每年200起左右,其中重大事件每年两起左右,较大事件每年十起左右。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还没有根本改变。
◎从事件的起因来看。生产安全和交通运输事故是突发环境事件主要的诱因,化工企业的泄漏、火灾爆炸、尾矿库的泄漏、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事故,这些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比例占到了80%以上。
每经记者 石雨昕 每经编辑 陈旭
6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发布会上介绍,第三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近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进驻期间,各督察组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曝光28个典型案例。
截至6月9日,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8773件,受理有效举报32781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省(市)转办24314件。相关省(市)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4692件,占比约60%。
其中,立案处罚2258家,立案侦查77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877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08人。对已经转办、待查处整改的群众举报问题,各督察组均已安排人员继续紧盯,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
发布会现场 每经记者 石雨昕 摄
在发布会上,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天威通报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情况。
李天威表示,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从数量来看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然呈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突发环境事件时空分布不确定性非常强,诱因复杂,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环境影响大,敏感程度高,防范处置的难度比较大。
从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来看。自2013年以来,全国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由每年700余起下降到300起左右,最近两三年都在每年200起左右,其中重大事件每年两起左右,较大事件每年十起左右。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还没有根本改变,所有的省份都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基于化工企业的产业布局,中东部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相对较多。
从事件的起因来看。生产安全和交通运输事故是突发环境事件主要的诱因,化工企业的泄漏、火灾爆炸、尾矿库的泄漏、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事故,这些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比例占到了80%以上。违法排污等类别不到10%。同时,自然灾害、历史遗留问题等也能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近年来,极端天气的影响越来越突出,而且通常跟其他的因素耦合叠加,给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防范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从污染类型来看。经过近十年的调度,大概四分之三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涉及水污染,约一半的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大气污染。部分环境事件造成了水、大气、土壤多介质的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污染物种类也是复杂多样的。有重金属、苯系物、石油类这些较为常见的物质。同时,近年来也出现了像二氯甲烷等一些新污染物,以及甲苯二异氰酸酯等等这些非常少见的化学品。
从处置的难度来看。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往往污染范围广,扩展速度快,污染物一旦进入河道,经常面临地势险峻、水文条件复杂这些因素的影响,处置起来非常困难,而且容易影响沿线水源地水质,环境和社会影响比较大。有的突发环境事件范围非常广,2020年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事件造成了340多公里河道污染,有的处置时间很长,2022年贵州盘州洗油泄漏事件应急处置时间长达5个多月。有的环境影响很大,2022年江西宜春锦江铊污染事件造成三个水源地四家水厂取供水受到影响。
从敏感程度来看。突发环境事件往往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敏感度、社会的关注度都非常高,一旦事件造成水源地污染或者是有毒有害气体的泄漏,就可能对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也会造成较大的社会问题,容不得半点疏忽。
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区域性和阶段性的洪涝灾害明显,生态环境部对做好汛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以及应对工作有哪些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对此李天威表示,此时此刻,生态环境部已经有2个工作组在现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都与强降雨有关。
今年入汛以来,部分流域连续出现极端降雨,引发了洪涝和地质灾害。极端天气对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来说,带来不小的挑战和压力。比如2020年7月,受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影响,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境内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泄漏,造成跨贵州、重庆两省(市)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此,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今年专门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汛期环境监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各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明确要求各地参考国控断面历年汛期水质数据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汛期重点关注断面和饮用水水源,识别断面汇水范围内影响水质以及饮水安全的主要污染源,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监管,深入排查垃圾、秸秆、污泥、畜禽粪污等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入河排污口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以及“一废一库一品”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
二是做好汛期风险的科学研判。要求各地要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预警会商、联合巡查等工作机制。对重点关注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开展加密监测,对汛期污染强度高值断面和存在风险隐患的饮用水水源及时预警,对水质出现异常波动的,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坚决依法查处各类借汛期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并向社会公开。要求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强化流域统一监管,发挥牵头抓总、协同推动作用,针对汛期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督导帮扶,指导推动解决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打早打小打了”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关键,今年再次强调要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各项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对加强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1小时报告、现场直报、并行报告等三项信息报告制度,做到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即知速报、该报快报和应报尽报。
四是及时妥善科学处置汛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目前,生态环境部常备三支环境应急队伍,以部应急办为主体,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区域督察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对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
五是要求各方切实承担起责任。重点是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极端天气等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制定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帮扶,提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石雨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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