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据苏州发布消息,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在苏州市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苏州: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下一篇
苏州: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2026世界杯主题曲《Dai Dai》正式上线,夏奇拉再次献唱!国际足联秘书长来京,与中国足协及央视谈判世界杯转播权
支付宝回应“扣款捐赠184万元”:涉事账户存在与他人共用嫌疑,正在向警方寻求帮助
华虹公司一季度净利润增超五倍,“存储器”业务或是最大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