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5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显示,国务院日前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指出,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
在总体目标方面,《行动方案》指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在“十四五”规划的最后两年,国务院出台这份文件非常有必要。当前,我国减碳降排还有比较大的空间,尤其在海上风电等方面潜力巨大。“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十四五’规划中设立的能效目标、降碳强度等能不能达成,形势还是比较严峻。所以,文件的出台相当于给出了努力的方向和冲刺的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与此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到,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
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要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22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1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容量。煤电在发电装机总量中的比重下降至50%以下。
此前,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编著的《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3》显示,2022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4.1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9%。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2022年,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5%,较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而石油和天然气这两种传统的化石能源消费,近20年来也首次出现了双降,分别下降了0.7和0.4个百分点。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马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几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确实是非常快的,尤其是光伏部分,更是以超常规的速度向前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行动方案》指出,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此外,《行动方案》还强调,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关于“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的要求,在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中已不止一次提到。
早在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就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等。
今年5月1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提及将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社保限制。同时,放宽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限制。
换言之,根据现行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这意味着消费者只需要持居住证,即可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
马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放宽或者取消对新能源汽车购买的限制,这也是大势所趋。但对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而言,更多是受到交通资源的一种局限。“我们知道,燃油车在怠速状态下,排放是成倍增长的,所以,新能源汽车对燃油车的替代能够最大程度上实现交通领域的降碳。”
马军建议,一线城市逐步取消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之前,要先拿出针对交通压力和拥堵的解决方案,避免“拍脑袋”决策和政策的反复。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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