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张海妮
5月8日,ST易联众(SZ300096,股价3.11元,市值13亿元,以下简称易联众)公告,其于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公司表示,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公司公告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易联众为时任实控人张曦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张曦以易联众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易联众在公告中披露了三笔相关交易,相关金额分别约为7.1亿元、0.3亿元和0.5亿元。
对于缘何公司未履行相关程序,却最终担保、借钱,易联众表示,其自查发现2018年至2020年期间张曦存在多次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章外借的情形(详见《前董事长多次未按规定外借公章 易联众面临最高7.6亿元担保责任》)。
今年3月,高彩娥诉易联众及相关方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已判决。据一审判决结果,易联众、张曦、张华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高彩娥借款5000万元,并支付以50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4.35%计付的利息,以及律师代理费70万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
易联众表示:“前述判决系一审判决,经与律师沟通,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次被证监会立案,易联众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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