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严禁制售“特供酒”公开征求意见,以此来规范市场,打击“特供酒”等乱象。
每经记者 周欢 每经编辑 董兴生
曾几何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酒类商品,在市场上广泛流通,由于其“特供、专供”标签,消费者也十分青睐。
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的“特供酒”,大多是一些名不副实的劣质白酒。多年前,国家相关部门就已禁止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而今年以来,政策和监管层面也对特供酒展开了围追堵截。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就严禁制售“特供酒”公开征求意见,以此来规范市场,打击“特供酒”等乱象。
5月6日,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及,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为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餐饮单位也不得经营上述酒类商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相关酒类广告、宣传、印刷作出明确禁止规定,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而在今年4月中旬,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彼时,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对生产、销售所谓“特供酒”等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
同样在今年早些时候,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贵州、山东、广东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出手,开展打击“特供酒”“专供酒”等专项整治行动。
5月7日,《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在主流电商平台搜索“特供酒”,未发现相关商品。但当记者在某平台以“接待酒”为关键词搜索时,出现了一款“飞天接待酒”,这款“53度酱香型纯粮食白酒”,6瓶装售价仅为230元。
图片来源:电商平台截图
实际上,早在2013年3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2013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也曾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即便如此,打着“特供”“专供”旗号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现象依然存在。
据新华社4月报道,近期,浙江台州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案,捣毁窝点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标有党政军机关等字样的假酒20余种1300余箱。本案中发现的“特供”酒皆为假冒高端白酒,灌装低价酱香型散装白酒以次充好。
警方查获的“特供”假酒 新华社记者马剑 摄
警方提醒,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请消费者不要上当。如发现有人销售“特供”酒,可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
酒类评论员蔡学飞表示,许多企业利用消费者对特供、专供产品的猎奇心理专门开发一些专销产品,从而让特供酒与专供酒成为低质高价、假冒伪劣的重灾区。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限制更加严格,除了原有的包装外盒、瓶身之外,针对产品标签等附属物料也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堵上了一些法规漏洞,可以进一步规范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打击擦边球与浑水摸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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