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赵云
临近一季报披露末期,4月26日(上周五)晚间,多家券商一季报纷纷出炉,其中行业“一哥”中信证券的业绩颇受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受市场震荡影响,2024年一季度,中信证券收入、净利润双降,实现营业收入137.55亿元,同比下降10.38%;净利润为49.59亿元,同比下降8.47%,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同比下滑11.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8%。
具体而言,中信证券多个业务条线均出现业绩下滑,其中投行业务下滑最为明显。
2024年一季度,中信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4.42亿元,而上年同期为25.92亿元,同比下滑5.78%;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8.69亿元,而上年同期为 19.80 亿元,同比下滑56.11%;资管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3.58亿元,而上年同期为24.98亿元,同比下滑5.59%;利息净收入为3.25亿元,而上年同期为 5.83 亿元,同比下滑44.18%。公司表示,下滑原因是应付短期融资券和卖出回购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季报中,中信证券还披露了两项重要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
一是公司与聚利汇合同纠纷案。根据公告,因厦门聚利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利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聚利汇偿还未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1.008亿元。2019年12月26日,北京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2021年10月,公司向北京三中院申请执行,10月21日立案受理。但2024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三中院执行裁定书,本案终结执行。
二是公司与正源房地产、湖南正源、大连海汇、富彦斌合同纠纷案。因公司持有的正源房地产发行的债券存在违约风险,公司向北京三中院起诉,要求发行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担保人湖南正源、大连海汇、富彦斌承担保证责任。2020年4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1年4月12日、11月16日分别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7月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正源房地产进行预重整,公司已按要求申报债权。2024年2月26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决定对担保人湖南正源进行预重整,公司已按要求申报债权。
中信证券指出,案件中涉及的潜在损失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计提。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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