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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