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
◎征求意见稿明确,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陈旭
4月25日,工信部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等充电设施。
工信部在对该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中提到,针对近期车载充电器大量出现,有可能会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问题,拟禁用车载充电器,并完善永久性标识内容。
市民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扫码充电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近一段时间以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备受关注。
作为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第一大国,中国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5亿辆。庞大的数据背后,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其中,充电环节的隐患是一大痛点。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其中,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由锂电池燃爆引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针对引发火灾事故占比较大的锂离子蓄电池设计制造方面,规范条件提出企业生产或采购的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鼓励企业对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同时企业应加强经销商管理,督促经销商抵制提高蓄电池电压容量、解除限速等违规篡改行为。
除了锂电池的安全性,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安全性也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了解到,此前,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生产企业采用的是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2018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由于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少充电器生产企业并未严格执行该标准。
此外,由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入行”的门槛比较低,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厂家便在节约成本上下足了“功夫”,这也使得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给安全留下隐患。
现行《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技术要求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机械安全及结构等项目,其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安全性。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
同时明确,充电器应有编码。充电器编码采用13位代码结构,由3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生产企业代码、生产年份代码及型号规格代码,中间以“-”分隔。充电器溯源编码的内容应在规格书或者说明书中解释。
并且,编码应标识在永久性耐高温标牌上。把编码标牌放入(950±10)°C的加热炉,在此试验温度下保持0.5小时。然后取出编码标牌,将其在空气中自然冷却至室温。试验后标识信息应完整、清晰。
工信部在对该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中提到,工作组首先研讨了工信部司局简函的要求,结合标准实施一年来的实施意见,针对近期出现的火灾事故进行分析,对在电动自行车3C认证过程中出现的车载充电器原理、结构进行解剖,同时参照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整车的编码要求,草拟了初步的修改单,建立微信群线上进行讨论,对初稿进行修改及完善。经过多次讨论及修改,形成了V9稿修改单,经工作组协商一致,完成了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说明中还提到,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召集主要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进行了研讨。说明了目前形势和任务需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将增加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禁用车载充电器,无重大分歧。
对于拟禁用车载充电器的规定,赛迪顾问汽车产业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姚垠国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拟禁用车载充电器主要还是出于安全的考虑,担心发生火灾,因为现在电动自行车一旦着火,火势蔓延速度特别快,尤其如果有一些用户违规放到楼道里面,一旦发生火灾,危害会比较大,甚至可能发生连锁反应。
而对于增加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的规定,姚垠国认为,要求充电器应有编码,并且编码应标识在永久性耐高温标牌上,可以推动充电器信息溯源管理。
说明中还提到,征求意见稿实施过渡期建议6个月。因增加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企业在设计改进、生产设备升级等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征求意见稿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定为6个月,保证生产企业能够充分消化理解,确保该文件的落地实施。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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