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交所对ST澄星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从问询内容来看,主要聚焦该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存货跌价准备、债务重组收益、信息披露是否违规等方面。
每经记者 夏冰 每经编辑 杨夏
4月24日,上交所对ST澄星(SH600078,股价7.27元,市值48.17亿元,原简称澄星股份)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从问询内容来看,主要聚焦该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存货跌价准备、债务重组收益、信息披露是否违规等方面。
4月25日,ST澄星股价跌停,报7.27元/股。
4月13日,ST澄星披露了2023年年报。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1.01亿元,同比下降31.66%;归母净利润﹣6082.91万元,同比下降111.66%,扣非净利润﹣9775.2万元,同比减少135.02%。此外,公司2023年一至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88.73万元、﹣1.33亿元、121.35万元、5128.62万元,各季度业绩波动偏大。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一、分产品披露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合作模式、定价政策、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二、结合行业政策、市场供需、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说明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报告期内不同季度业绩明显波动的具体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ST澄星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磷化工领域,涵盖黄磷生产、磷酸及磷酸盐、磷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等方面。
除了对上述业务运营的透明度关注外,监管机构对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亦表示关注。
ST澄星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的主要产品黄磷、磷酸和磷酸盐毛利率均有下滑,其中磷酸的毛利率下降至﹣2.31%,但报告期末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公开资料显示,磷酸价格仍处于低位。
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存货类别、可变现净值、库龄、周转情况以及在手订单等,详细披露存货跌价准备测算过程,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并评估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ST澄星其他应收款的大幅增长也受到交易所关注。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8734.15万元,其中公司对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资产”)的留债履约保证金为5111.46万元,占比达到58%。
对此,交易所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大额履约保证金的形成原因、发生时点以及商业合理性;全面梳理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与江苏资产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债务类型、金额、利率、期限等,并结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现金流等情况说明,在公司货币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能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另外,关于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报告期内ST澄星确认债务重组损益5111.46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影响重大,因此,监管机构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债务形成原因和金额、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以及会计处理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破产和解等相关问题上,正值“摘帽”关键期的ST澄星此前传出被实名举报的消息。
《华夏时报》报道称,一家名为江阴澄南包装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南包装”)的企业于4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实名举报,称在2021至2022年期间ST澄星的股票拍卖和破产和解中,存在涉嫌违规的情况,并严重侵害了该公司作为澄星股份原第一大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债务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澄南包装因此请求上交所不予撤销对澄星股份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直至对这些情况的调查、处理、改正工作完成。
因此,在最新的问询函中,监管机构也要求公司核实破产和解及股份司法拍卖过程中的法律法规遵循情况,以及公司前期关于股份司法拍卖、大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另针对此前投诉称,破产和解过程存在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上的严重瑕疵,请公司说明信披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并对相关投诉所涉事项是否存在信披违规进行说明。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skd284566s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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