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姚亚楠 每经编辑 叶峰
日前,中基协对佰仕信(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信”)、北京瑞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颐”)、郑州华夏海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郑州华夏海纳”)、珠海市聚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聚隆”)4家机构以及8名高管开罚单。
记者注意到,上述机构在合规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有登记虚假信息、未按约定进行信息披露、聘用无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投资、研究等。
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多项违规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佰仕信目前已无在职员工和经营场所,无法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还存在不配合协会自律检查的违规行为。公开资料显示,佰仕信成立于2013年,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融资业务,管理规模在10亿左右。
记者注意到,这并非佰仕信首次被监管处罚,2022年,其就曾因未核实被投企业注册资金实缴情况,未尽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谨慎勤勉义务,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产品相关资料的违规行为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鉴于此,中基协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并撤销其管理人登记。此外,该机构时任法定代表人陈方勇应当为其任职期间机构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中基协对其做警告处理。
此次一并被处罚北京瑞颐同样存在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材料的违规行为,中基协公示的信息显示,北京瑞颐成立于2015年,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在0-5亿元。此外,北京瑞颐在合规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以及信息报告方面均存在违规行为,例如,该机构未要求瑞颐新希望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投资者提供资产或收入证明材料,信息披露工作员工并非在职员工,股权变动、合规风控负责人发生变更等事项都没有及时向协会报送信息,因此,中基协对北京瑞颐及法定代表人谷小雨、合规风控负责人刘博文进行公开谴责。
登记虚假信息、擅自以基金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郑州华夏海纳此次被处罚是在履行基金管理职责方面存在违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其在担任河南华夏海纳源木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管理人期间,公司委派的代表李明擅自以源术基金名义对外提供担保,而郑州华夏海纳未召集全体合伙人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此,郑州华夏海纳及李明被公开谴责、中基协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珠海聚隆则是登记了虚假信息,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其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期间开展了股票配资业务,但其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未提及该业务情况,且确认公司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未从事或兼营配资业务等冲突业务。该机构还曾聘用过两名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投资、研究等相关工作,职位为投资经理和研究员,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的规定。此外,珠海聚隆在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也存在违规行为,中基协取消其会员资格,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相关高管也被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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