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表示,鹏博实业向公司出具承诺函,若因诉讼案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鹏博实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吕卫团,副总经理孙向东、王振江、刘博、许家金、陈曦的辞职报告。其中,吕卫团、孙向东、陈曦均在不久前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每经记者 李少婷 于怡朗 每经编辑 梁枭
ST鹏博士(600804.SH,股价3.25元,市值53.87亿元)正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4月15日晚间,ST鹏博士公告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16.4亿元。4月16日晚间,ST鹏博士披露收到上交所监管问询函,要求公司就违规担保事项具体情况,以及此前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800万元的偿还进展等七大类问题进行回复。
此前,ST鹏博士的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曾表示,因违规担保相关诉讼案件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鹏博实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监管问询函以要求ST鹏博士核实鹏博实业是否有实力履行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4月16日晚间,ST鹏博士还披露了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包括董事兼总经理吕卫团,副总经理孙向东、王振江、刘博、许家金、陈曦。
4月15日晚,ST鹏博士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四川邦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邦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因借款合同纠纷,四川邦诺起诉ST鹏博士股东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诉讼金额为分别5.20亿元、11.20亿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等。
鹏博实业作为ST鹏博士的股东,也是此次四川邦诺起诉的被告方之一。
根据披露,2021年10月29日,第三人深圳博采星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包含鹏博实业和ST鹏博士在内的9名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一至)作为借款人向第三人借款5.2亿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2日最晚至2021年11月11日。同时为担保和光一至能按时足额还款,其余8名被告作为担保方就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
此外,第三人成都星辉创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鹏运)等签订《借款合同》,作为借款人向第三人借款11.2亿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1月2日最晚至2021年11月11日。同时为担保欣鹏运能按时足额还款,包括鹏博实业和ST鹏博士在内的担保方就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等。
值得注意的是,和光一至和欣鹏运均为ST鹏博士的股东,加上鹏博实业,三家公司合计持有ST鹏博士20.55%(Wind截至3月4日的数据)。
在上述涉诉公告中,ST鹏博士表示,针对上述涉及担保案件,鹏博实业向公司出具承诺函,若因上述诉讼案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鹏博实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鹏博实业注册资本为15.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学林。
4月16日晚,ST鹏博士发布的另一份公告中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吕卫团,副总经理孙向东、王振江、刘博、许家金、陈曦的辞职报告。其中,吕卫团、孙向东、陈曦均在不久前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此前,ST鹏博士在其他风险警告的公告中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800万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具体而言,ST鹏博士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将应归属于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的4800万元,安排划转给其实际控制的深圳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ST鹏博士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自3月29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而杨学平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决策并安排了上述资金占用事宜,且未按规定告知公司及时进行公告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ST鹏博士3月28日晚间披露的公告,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鹏博士及实控人杨学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包括杨学平、吕卫团、孙向东、陈曦在内的多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就鹏博实业的偿还能力,人事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4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尝试联系ST鹏博士方面,截至发稿未获接通或回复。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7871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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