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据山东高法微信号,2024年4月12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孙亮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孙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查扣在案的贪污赃款依法返还被害单位。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