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信息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经审核,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每经记者 张祎 每经编辑 陈旭
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破产的批复(川金监复〔2024〕91号)。
批复信息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经审核,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同时,批复要求,四川信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
同日,四川信托在其官网以及微信公众号上向投资者发布了关于该公司风险处置进展的公告。
四川信托在公告中表示,感谢全体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四川信托的支持,此前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四川信托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4年4月1日取得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同意。下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紧推进后续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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