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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局: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达126.7万架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3-29 18:38

    3月29日,民航局在民航局机关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三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编辑 马子卿    

    3月29日,民航局在民航局机关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近年来通用航空改革发展情况,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介绍近年来无人机发展情况及民航局开展的相关工作,并答记者问。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孙文生主持会议。

    图片来源:中国民航报记者 张哈斯巴根 摄

    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达126.7万架

    发布会上,孙文生表示,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含量高、创新要素集中,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使用主体多元、涉及部门和领域多等特点,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技术赋能,与更多经济社会活动相融合,形成了一种容纳并推动多领域协调发展的极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综合经济形态,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发展空间极为广阔。

    图片来源:中国民航报记者 张哈斯巴根 摄

    关于近年来通用航空改革发展情况,商可佳表示,经多方合力共促,通航近年来实现较快发展。

    一是传统通航稳中有进。截至2023年末,全国注册通航企业690家,运营航空器2900架,月均飞行11.4万小时,分别是2015年的2.5倍、1.5倍和1.8倍。二是无人机新业态蓬勃发展。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运营无人机的企业1.9万家;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三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图片来源:中国民航报记者 张哈斯巴根 摄

    截至2023年底,全国通用机场449个,是2015年的7.4倍。地方政府与民航空管单位共建成28个飞行服务站,联网服务26个省份。航油服务基本实现通用机场全覆盖。2128架传统通航航空器搭载北斗终端,机队占比超过七成。四是安全水平稳定可控。2016年至2022年,传统通航飞行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1%,同期亡人事故万时率低于0.06(美国同期为0.1),百万小时事故数量为13起、亡人数量11人。2023年,通航飞行量较2019年增长27.5%,事故万架次率较2019年下降42.1%,通航安全态势较为平稳。

    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航行服务体系构建

    关于近年来无人机发展情况及民航局开展的相关工作,骆洪江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加强规划、资源和业务统筹。一是以城市场景为重点开展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示范。二是结合传统空管保障体系和通航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航行服务体系构建,不断提升我国低空航行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扩大“朋友圈”;多层次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和国际合作,逐步实现“技术、产品、标准、国际化”四位一体系统推进。

    图片来源:中国民航报记者 张哈斯巴根 摄

    随着无人机广泛应用,无人机研发设计制造适航审定需求越来越多,民航部门有哪些考虑?对此,商可佳表示,近年来,民航局在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俗称“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产业规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突显,成为引领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3年5月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将最大起飞重量25kg以上的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适航管理的制度安排;最大起飞重量25kg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不作适航管理要求。

    2024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规章)已正式施行。其中第四章为适航管理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规定中型、大型民用无人机的适航管理方式,包括设计批准、生产批准和适航批准;二是根据运行场景及对应的运行风险,明确了无人机适航管理原则、分类和适用的证件类别;三是强化了无人机设计批准申请人和持证人适航主体责任;四是提出条例实施前已经设计定型的存量中、大型无人机适航管理平稳过渡的政策安排。

    为落实《条例》和CCAR-92部规章的相关要求,民航局充分考虑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的差异特点,提出了分级分类管理方法与审查方式,发布无人机适航管理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细化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方面的规范要求。一是针对《条例》施行前已经设计定型的存量中、大型无人机系统适航管理平稳过渡问题,组织编制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多次组织行业专家讨论完善,已于2024年2月正式发布;

    二是本着“急用先行”的原则,针对型号数量较多的中型无人机,编制了《限用类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合格审定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后续,结合当前无人机适航审定需求,民航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研究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建设,在审定技术研究、资源统筹整合、优化审定模式、强化标准建设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更好地服务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王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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