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3月2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钜盛华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中期报告,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ST西域:公司2023年年报将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
下一篇
中鼎股份: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港股速报 | 纳指狂跌拖累港股大幅低开 中信看好港股互联网修复行情
光智科技,拿下海外40亿元意向大单!股价年内涨幅超280%
【美股盘前】高盛:美国约45%的数据中心计划扩张容量面临政策风险,CoreWeave跌超3%;存储、光通信股下跌,希捷、SK海力士跌超4%;高通跌超9%;OpenAI总裁:2027年将做好上市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