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2月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当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基础设施REITs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以及披露工作。因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披露的数据未涵盖完整报告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说明实际报告期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对于年度报告中存在的遗漏、错误或误导性陈述,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补充、更正公告以及补充、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全文以及摘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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