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上周5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再现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1-28 21:58

    每经记者 刘志远    每经编辑 程鹏 杨夏    

    通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合锻智能(SH603011,股价6.46元,市值31.94亿元)被罚37万元;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诚志股份(SZ000990,股价7.92元,市值96.25亿元)控股公司收到31万元罚单……

    2024年1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46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非政府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区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1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5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一周绿鉴:合锻智能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被罚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本期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5家上市公司。其中,3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5家上市公司背后有69.03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合锻智能因通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被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7万元。

    文号为皖合环﹝经﹞罚﹝2024﹞1号的处罚书显示:“2023年9月6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你单位利用潜水泵及临时软管将热处理车间产生的除垢废水排放至车间外北侧小树林内。上述行为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被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7万元。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合锻智能规范运行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禁止使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1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合锻智能,接线人员表示,该则处罚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信息披露,相关整改行动已经完成。

    此外,中国建筑(SH601668,股价5.17元,市值2167亿元)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核准内容处置建筑废弃物,被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罚款10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深罗住建罚决﹝2023﹞32号的处罚书显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罗湖区边检总站二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共产生处置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1007单,其中39单无消纳联单,存在未按照核准的内容处置建筑废弃物的行为。”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被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罚款10万元。

    环保处罚:诚志股份控股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本期收录的数据中,诚志股份控股公司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玻璃)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1万元。

    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皖蚌环﹝淮﹞罚﹝2024﹞1号的处罚书显示:“2023年9月22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废水总排口正在排放废水。检查期间,委托安徽省佳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取样检测。2023年9月27日,检测报告显示,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中氨氮浓度为42.5mg/L,该公司环评文件及批复中规定氨氮排放标准≤30mg/L,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4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1月11日,诚志玻璃被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1万元。

    处罚书显示,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1月13日以《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诚志玻璃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诚志玻璃2023年11月15日提出听证申请,蚌埠市生态环境局于11月30日举行听证,诚志玻璃申辩总排口是整个公司的排水,氨氮超标的部分是公司生产中的一个环节,通过举证诚志玻璃工作人员日志以及处理含有氨氮废水排量的时间,申辩日排放量非500吨以上不足1000吨,诉求为减轻处罚。鉴于诚志玻璃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诉求合理合法,不符合减轻处罚情形。

    1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诚志股份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1月25日,记者致电诚志玻璃,接线人员表示,暂不了解是否会申请行政复议,该则处罚的整改行动已完成。1月26日,诚志股份电话回复记者表示,诚志股份收到相关处罚消息时,立即作出了全面检查,目前正在整改,考虑到还存在环保隐患,诚志玻璃已部分停产。同时,相关公告已提交深交所。

    近年来,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实习生邓宇瀚、王可欣、刘笑尘、李庚尧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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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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