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黄胜
近日,有江西赣州的网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网络问政平台《赣问》上发帖称,因亲戚涉嫌违法犯罪 ,自己一家人银行账户两度被冻结,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网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网络问政平台《赣问》上发帖称:
我小舅子宋某华,赣州会昌县西江镇莲石村人,被会昌县认定为滞留境外涉诈人员。自从2020年他外出后一直没有和我们有任何联系。
我和妻子都是会昌县的小学教师,2023年7月2日,我们夫妻俩所有的银行卡均被冻结,连身份证也被封控,7月12日之后银行卡陆续解冻。2024年1月17日,我们的银行卡又再次被冻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372778991
我认为很不合理,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会昌县人民政府这种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了“罪责自负”原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我一家有6口人,老人要赡养,小孩需要奶粉,每天靠借钱艰难度日。现在请求上级政府责令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撤消其违法行为,解冻我们的银行卡,让我们回归正常生活。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时间将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转交给江西赣州会昌县委宣传部,会昌县公安局给出了回复:
接到情况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安排专人去核查了解情况并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很抱歉给网友造成了困扰。
经查,当事人的小舅子宋某华是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其夫妻俩银行账户存在涉诈风险,会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对其名下银行卡、微信等账户进行保护性止付。
2024年1月20日,当事人提出申请解除保护性付措施。经审查,当事人夫妻俩名下的账户暂未发现涉诈问题,会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已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解除手续。目前,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已解除保护性止付。
央视新闻消息,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报告明确,违法犯罪行为人罪责自担,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
报告中的案例指出,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有公民对此提出审查建议,应予停止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研究认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有关部门督促有关机关对通告予以废止,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自查自纠,防止、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确保执法司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推进。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都市现场公众号、央视新闻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多 摄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