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少婷 每经实习记者 于怡朗 每经编辑 杨夏
1月5日下午,深交所对大中矿业(SZ001203,股价10.24元,市值154亿元)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大中矿业监事范苗春2022年1月至3月向公司借款200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深交所认为,大中矿业及其监事范苗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牛国锋作为大中矿业董事长,未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范苗春1985年出生,于2005年毕业于河套大学计算机教育专业,2005年至2006年任乌达矿务局第三中学代课教师,2006年至2007年任众兴集团勘探项目部业务员,2007年至2011年任众兴集团矿管部主管,2011年至2012年任众兴集团矿管部副经理,2012年至2014年任众兴集团北斗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4年至2017年12月任众兴集团证照管理室主任,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照管理部经理。现任大中矿业职工代表监事。
大中矿业所在行业为黑色金属采选行业。经营范围为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三季报显示,大中矿业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39亿元,同比下降24.05%(调整后),1—9月实现归母净利润为8.29亿元,同比下降11.05%(调整后)。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48058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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