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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份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全面型报告出炉: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商事调解组织进入迅速增长期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1-05 19:58

    ◎《报告》是我国第一份体系化阐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的全面型报告,填补了国内空白。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1月5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以下简称《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该《报告》是我国第一份体系化阐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的全面型报告,填补了国内空白。

    发布会现场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摄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席蔡晨风表示,商事调解作为一种非对抗性纠纷解决方式,也是中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背景下,加强对商事调解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加强商事调解顶层设计和制度供给,对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事调解体制机制意义重大。

    谈及《报告》的亮点,蔡晨风介绍,这是我国第一份体系化阐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的全面型报告,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这还是一份实践化导向与学理化阐释紧密结合的研究型报告,充分展现了学理深度和学术厚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此外,这是一份数据翔实、素材扎实的参考型报告。《报告》通过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商事调解的组织数量、人员数量、业务数量等重要行业数据,剖析了国际商事调解的典型案例,对全国商事调解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精准统计与深入分析。

    记者梳理《报告》数据后发现,截至2023年9月1日,国内已经登记设立约223家独立第三方商事调解组织。其中,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有203家,事业单位5家,个人独资企业3家,个体工商户3家,社会团体1家,有限责任公司8家。由此可见,民办非企业单位成为目前我国最主流的登记类型。

    《报告》指出,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型”)商事调解组织以2019年为分界线,2019年以后,进入迅速增长期,仅在2020年一年内,国内成立的民非型商事调解组织就超过了过往年份的总和。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尽管我国商事调解发展迅速,但实践中依然面临着亟待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缺乏商事调解专门立法,商事调解发展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和实践规范。

    其次,商事调解机构的竞争力有待提升。蒋惠岭表示,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倡导和商事调解市场的萌芽,国内新近成立了不少商事调解组织,但新近成立的商事调解组织在组织架构、规则设计、人员构成、机制运行、宣传推广等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存在案件受理数量较少、业务分布范围小、国际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市场化收费较难等问题。

    此外,调解员队伍能力和水平有待强化。商事调解与商事诉讼、商事仲裁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遵循不同的规律,需要培养专门的商事调解人才。与此同时,社会对商事调解的认可度也有待提升,当前市场主体普遍对商事调解还缺乏了解和信任。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张怀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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