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铁信托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开展非卖断式债权转让业务“非洁净”处置信托项目,且出现逾期后未纳入不良资产管理;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贷后管理不严,导致信托资金4.79亿元被挪用。
每经记者 冯典俊 每经编辑 陈星
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铁信托”)及相关责任人,涉及贷后管理不严,导致信托资金4.79亿元被挪用;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等。
据了解,去年中铁信托已经因为违法违规问题被处以860万元罚款。中铁信托是改革开放后最早成立的一批信托公司之一,其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铁信托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开展非卖断式债权转让业务“非洁净”处置信托项目,且出现逾期后未纳入不良资产管理;违规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贷后管理不严,导致信托资金4.79亿元被挪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9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除此之外,相关人员也受到处罚。时任中铁信托财务部总经理的马笑薇、时任中铁信托副总经理的王云飞、时任中铁信托深圳业务部总经理的邓谦,因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内外风险资产,分别被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资料显示,中铁信托总部位于成都,原名为衡平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改革开放后最早成立的一批信托公司之一、四川省第一家信托公司。2008年12月,正式更名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信托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6家,出资比例10%以上的股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78.91%。2022年中铁信托营业收入为18.42亿元,同比下降3.66%;净利润为6.08亿元,同比下降27.53%。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31444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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