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新《办法》主要作了以下重要调整:一是将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二是引入市住房资金中心作为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发挥其独立性和资金管理专业性优势,强化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确保对预售资金监管新的要求落实到位。
上一篇
北京住建局: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体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
下一篇
华润双鹤:舒更葡糖钠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国常会部署科技强国建设 专家:要建立以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美股盘前】SpaceX明日凌晨启动IPO定价,知名空头质疑其高估值;存储概念股普涨,闪迪涨超5%;计划投入700亿美元扩建AI基础设施,甲骨文跌超7%
长春市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披露:一汽或面临重组压力,拟引入比亚迪、小米和零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