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叶峰
今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注意到,《规定》中,重点对交易佣金做了调整,其中将权益类基金的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从30%调降至15%,另外,要求佣金分配不得与规模挂钩,销售不得参与佣金分配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刊发《融通基金前董事长独家爆料 首次深度曝光“基金分仓”潜规则》一文,上述深度调查首次系统全面揭露了,一个已经在公募基金和券商之间长期形成默契的基金分仓“潜规则”,其中就包括了将佣金分配与销售、规模挂钩的“潜规则”。
佣金分配比例大调整,降幅或达三分之一
从此次发布的《规定》来看,一共包括了16项内容,其中的重点在于对交易佣金的方方面面做出大的调整。
其中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且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定期测算并向行业机构通报。基金管理人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高于上述规定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易佣金费率调整。
此外,一家基金管理人通过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年交易佣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证券交易佣金总额的百分之十五。不过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管理规模合计未达到十亿元的基金管理人,不受该比例限制,但通过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年交易佣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证券交易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有业内人士指出:“《规定》实施后,以2022年数据测算,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降幅为33.03%,每年为投资者节省62.32亿元的投资成本。”
犹记得今年4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刊发《融通基金前董事长独家爆料 首次深度曝光“基金分仓”潜规则》一文,上述深度调查,首次系统全面揭露了,一个已经在公募基金和券商之间长期形成默契的基金分仓“潜规则”。
其中提及部分基金公司会打出“擦边球”,在分仓佣金的分配中尽可能地贴着红线向股东方券商“输送利益”;还有部分基金在交易佣金的分配中,或存在着一些与投研需求相脱节的迹象;以及在佣金分配中,存在大量“灰色地带”,比如与销售挂钩,通过券商代买软件通过佣金返还等行为。
而这次《规定》的出炉,可以看出,监管对行业中存在的这些乱象,重拳出击,做了详细的限制,比如基金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参与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业务环节,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证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与证券公司进行利益交换,严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
第一阶段降费:投资者或少付140亿元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份时,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在两年内采取15项举措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方案》印发以来,证监会积极推动第一阶段费率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一是稳步有序调降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费率。新产品注册方面,自7月7日起,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统一执行“管理费率不超过1.2%、托管费率不超过0.2%”的上限标准。
同时,全行业136家基金管理人陆续发布公告,将旗下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
业内人士指出:“按2023年6月底规模计算,公募行业每年为投资者节约费用支出合计约140亿元。”
二是稳慎推出首批浮动费率试点产品。2023年8月25日,证监会注册公募行业首批20只实施浮动管理费率试点产品,包括与投资者持有时长相挂钩的公募基金9只、与投资业绩相挂钩的公募基金8只、与产品规模相挂钩的公募基金3只。
三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募基金交易结算模式。2023年9月13日,证监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券商交易模式提质增效、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交易模式,进一步降低中小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有效的缓解费率改革对行业中小基金管理人的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16255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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