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锦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6日消息,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何忠海被开除党籍。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何忠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忠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录用、工作调转、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忠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忠海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忠海 图片来源:中国吉林网视频截图
何忠海,男,汉族,1954年5月生,黑龙江双城人,在职大专学历,1971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嘉荫县委副书记,伊春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伊春市政府副秘书长,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伊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4年5月退休。
1971.04—1973.06 红星林业局纸浆厂工人
1973.06—1976.02 红星林业局团委干事
1976.02—1979.01 红星林业局共青林场党支部书记
1979.01—1979.10 红星林业局团委副书记
1979.10—1981.07 嘉荫县团委副书记
1981.07—1982.08 嘉荫县团委书记
1982.08—1984.12 哈师大中文专科学习
1984.12—1985.01 嘉荫县委常委
1985.01—1985.06 嘉荫县委常委、整党办主任
1985.06—1992.09 嘉荫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2.09—1993.12 嘉荫县委常务副书记
1993.12—1997.02 嘉荫县委常务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7.02—1997.04 嘉荫县委常务副书记(正处级)
1997.04—2001.11 伊春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劳服公司经理
2001.11—2002.11 伊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2.11—2007.02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07.02—2009.01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09.01— 中共伊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4年5月,退休。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吉林网、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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