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地产集团”)与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及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福保集团”)成立合资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资公司名称为深圳市高新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出资安排方面,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81.25万元,占比56.25%;天健地产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56.25万元,占比31.25%;深福保集团认缴出资额人民币62.5万元,占比12.50%。
人员安排方面,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委派董事3名(含董事长),天健地产集团委派董事1名,深福保集团委派董事1名;天健地产集团委派监事1名,深福保集团委派监事1名;项目公司日常管理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委派项目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天健地产集团委派1名副总经理。项目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入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的财务报表。
天健集团表示,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共同开发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地块。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坪山区G11330-8045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
本项目地处深圳市坪山区,项目预计开发不含税总投资为32.44亿元,天健地产集团按持股比例31.25%进行出资,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合法渠道。本次竞得该地块是公司持续深耕粤港澳大湾区的举措,为公司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坪山区位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最东端,是连接深汕特别合作区、辐射粤东经济圈的枢纽,也是深圳参与粤东西北振兴战略的关键。项目规模适中,周边区域较为成熟,未来发展可期,风险可控。
该地块占地面积36,02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148,882平方米。容积率4.75,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建筑密度:一级≤40%,二级≤25%;建筑高度不限;需无偿移交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23,700平方米。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41,0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价格)。项目预计2024年开盘销售,2026年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