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1月30日,宝胜股份公告,公司因存在重大诉讼及其进展披露不及时、不充分的问题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杨泽元、王学明、夏成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上一篇
透视大宗交易:11月30日共成交87笔,天邦食品成交1.57亿元
下一篇
秋乐种业(831087):股东河南农投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减持10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智谱配售计划引关注:部分限售股刚解禁,300亿港元融资背后有何玄机?
4000亿国产GPU巨头紧急公告:“产品订单排到明年”传闻不实,公司仍处亏损状态,股价存在大幅回调的风险
伊朗反击,霍尔木兹油轮通行基本停止!特朗普:不打持久战,我是伊朗头号刺杀目标,伊朗1小时内向林肯号航母发射111枚导弹,均被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