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佳飞 每经编辑 文多
11月28日,易成新能(SZ300080,股价4.88元,市值106.2亿元)公告,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因两项行为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存在不足”,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易成新能董事王少峰也因在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1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被出具警示函。
“决定”显示:2022年,易成新能与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发生销售业务,金额1.1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相关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易成新能子公司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向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230万元,易成新能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易成新能经营管理独立性存在不足。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易成新能董事长王安乐、总经理曹德彧、董事会秘书常兴华、时任财务总监杨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王安乐、曹德彧、常兴华、杨帆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易成新能收到的《关于对王少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王少峰作为易成新能董事,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3日累计买入易成新能股票2万股,成交金额9.92万元。易成新能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王少峰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季度报告披露前10日内,违反了相关规定。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王少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易成新能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审慎操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易成新能官网,公司成立于1997年,隶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易成新能是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新能源新材料板块的上市公司,集新能源、新材料基础研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11月28日,易成新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做好高效单晶硅电池片、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与销售;风力电站、光伏电站和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
易成新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2.53亿元,同比下降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2.94万元,同比下降42.83%;基本每股收益0.0456元/股,同比下降43.21%。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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