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肖世清 每经编辑 马子卿
11月27日,央行网站消息称,近日,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同时,《通知》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指出,本次《通知》发布,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将继续保持在20%以上,显著高于整体贷款增速的水平。《通知》提出,要“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投入”,这意味着伴随“首贷”扩面,小微企业信贷可及性也将进一步提升,信贷成本则也将延续稳中有降势头。
数据来源:央行、光大证券研究所 视觉中国图 杨靖制图
扩大优质民企股权融资规模
央行披露的2023年前三季度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三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4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增加4.95万亿元,同比多增1.01万亿元。王青认为,这表明近期金融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持续处于高位。
本次《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王青认为,《通知》给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安排,包括“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等措施。特别是最后一条,能够真正降低民企债券融资门槛,还能在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缓解金融机构“资产荒”的现象,推动金融资源按照市场化方式实现有效配置。
同时,王青也强调:“不过,市场培育需要一段时间,当前还可以尝试通过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等方式,直接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债融资。这不仅是对现有民企债券融资增信工具的补充,还能在短期内有效扩大民企债券融资规模。”
合理满足民营房企金融需求
在房企融资方面,《通知》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并着重强调要“抓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1月17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指出,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等。
王青认为,今年底明年初银行将有效增加对民营房企的信贷投放,继三季度末房企开发贷余额同比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之后,四季度该指标有望持续改善。这一方面会有力支持保交楼,更重要的是会缓解年末房企流动性压力,起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
《通知》还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宣传解读,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政策实效。
王青认为,接下来的重点是强化落实。特别是要加大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将财政激励效应向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传导,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不会贷问题。同时,监管层还要加大与小微企业的沟通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圆桌会议等方式,第一时间掌握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及时跟进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最后,对各地政策执行效果,不仅要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等具体数字指标,还要将当地小微企业主观感受反馈纳入评估过程。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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