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11月27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现增发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300万吨,有关申领条件按照商务部令2023年第4号(《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执行。
上一篇
山西证券:金价上涨有望强化黄金首饰产品保值增值属性
下一篇
安联锐视:公司5G智能车载监控项目已完成相关技术开发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AMD豪掷82亿美元“买模型也买人”!李飞飞跻身核心管理层,市场热议其未来或“接棒”苏姿丰
科技部:持续打击买卖论文等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学术不端
伊朗称波斯湾已无美军舰船;美油跌近4%;美联储理事:可能需要继续加息;最高省近5万,居民房贷贴息政策明起实施;OpenAI致歉丨每经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