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债券借贷业务,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上交所、中国结算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办法》,现予以发布。债券借贷业务交易经手费、质押券变更费用暂免收取,恢复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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