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杨夏
11月23日晚间,深交所向传艺科技(SZ002866,股价22.52元,市值65.20亿元)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邹伟民、许小丽、徐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41号)查明的事实,经查,公司存在重要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的行为。
据悉,7月24日,传艺科技披露《关于子公司签订钠离子电池产品订单的公告》,称公司获得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子公司的订单,并进入某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供应链体系。
经查,传艺科技获得的订单系客户用于小批量测试,后续能否获得大批量订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进入供应链体系”不等同于被认定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公司未充分说明双方后续合作仍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7月28日,传艺科技披露《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钠电池业务大额在手订单充足。经查,其中某大额在手订单(占在手订单金额79.03%)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已超出约定交货时间3个月,且后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对此,深交所认为,传艺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孔泽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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