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据微信公众号“三门峡发布”11月21日消息,河南省三门峡市已经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群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认房不认贷”政策具体包含三种情况。一、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三门峡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三门峡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三门峡市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三门峡市有1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借款申请人在三门峡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