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黄胜
近日,襄阳市卫健委在官网公布了“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公示信息显示,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助产士张某某、护士孙某某亲自接产,为施某某出具施某某的《预防接种证》及《出生医学证明》。襄阳市卫健委认为,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
据此,襄阳市卫健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襄阳市健桥医院有限公司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11月12日,湖北襄阳市人民政府发布通报,11月6日,网民举报襄阳健桥医院(襄城区陈侯巷169号,民营,法定代表人叶某芝,女,55岁)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等问题后,襄阳市立即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各工作组负责人,市公安、卫健、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从严从快、依法依规开展问题调查、案件侦办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截至目前,叶某芝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另对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调查侦办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卫健部门已依法吊销叶某芝的《医师执业证书》、刘某静的《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涉案医务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开展;已依法取消健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违纪违法问题迅速开展调查,已对13名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襄阳卫健委网站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119578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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