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第七届丝博会秦创原科技成果路演推介会上,省科技厅发布了秦创原建设省级政策包。涉及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发展、科研机构及平台建设、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内容,通过深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陕西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融合发展。
吸引集聚高端人才
对于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
支持秦创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青年人才。对区域人才项目(秦创原创新创业层次)入选专家,省财政给予100万元的生活资助;对区域人才项目(秦创原青年层次)入选专家,省财政给予60万元的生活资助和最高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实施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采取“用人单位保障薪酬+项目配套补贴”方式,按照单位保障和项目补贴1:1比例,财政经费以项目形式,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
培育专业化科技经纪人队伍。对优秀的科技经纪人可优先纳入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省财政给予产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的特殊支持。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中成绩突出的企业人才予以倾斜支持,省财政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的特殊支持。
对于“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每支队伍给予30万元财政科技经费支持。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带头人的科技创新团队,形成兵团联合科技攻关模式,以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50万—100万元经费支持。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开展“三项改革”综合试点最高给予2000万元专项经费
许可“先使用后付费”。遴选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先行先试,采取“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模式。鼓励中小微企业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
开展“先投后股”试点。省科技厅联合各试点市(区)设立重点项目,将参与“三项改革”试点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各试点市(区)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企业纳入支持范围,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转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开展“三项改革”综合试点,最高给予20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并下放评审立项权,将组建企业数量和企业发展成效作为主要评价因素。支持常态化路演,采取“以演代评”方式,对评价为优秀的路演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单位,省级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拨科研经费的10%支持项目研发团队,单个项目支持最高给予200万元,每个单位支持最高给予1000万元,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
对在全国范围内技术领先、产业化前景明确的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优化升级。对首台(套)分别按产品销售价格分档次给予奖补;新材料首批次按照产品销售额分档次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且累计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产品项目给予相应奖励。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实施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给予不超过5%奖补,大型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中小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
支持产业链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产业链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
对陕西实验室建设每年给予1000万—5000万元补助,支持争创国家实验室。对获批新建和重组成功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补。
支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对批复建设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1000万元支持,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5000万元支持。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30万元。聚焦中试熟化、放大、应用场景,依托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支持建设一批中试基地,每家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对已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评估优秀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后补助奖励。
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建设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对通过认定的每个最高给予5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给予20万—50万元后补助支持、省级众创空间最高给予30万元后补助支持、示范众创空间给予50万—100万元补贴。加强孵化载体绩效评估考核,对评估优秀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给予10万—30万元的补贴奖励。
支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来源:西安新闻网 作者: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