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昨天(16日)对外发布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完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规则,提升信托公司分级分类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暂行办法》明确了信托公司分类监管的原则与措施,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至6级,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现行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规则,新办法突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行为监管。强调卖者尽责,引导信托公司立足受托人定位,将“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贯穿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行为管理、业务转型等各个环节。强调失责赔付,要求信托公司综合评估其受托履职行为,针对其失职情况及时足额计提预计负债。
在促进提升服务能力和转型发展方面。《暂行办法》督促引导信托公司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薄弱环节,鼓励信托公司大力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规范发展资产管理类业务,持续压降待整改业务。(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