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发行不超过107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工具,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招商银行应在资本工具募集发行结束后10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上一篇
中芯国际:进场设备数量将高于预测 全年资本开支上调
下一篇
国家发改委:不得以信用评价变相设立招投标交易壁垒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存储芯片牛股,公布“炸裂”业绩:净赚超36亿元,同比增长超2200%!
早盘冲高回落,尾盘加速跳水,A股收评来了
城市24小时 | 准万亿城市,要打通一条“新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