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网站10日公告,海关总署、商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手续办理的公告提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各地分中心受理企业的制卡申请。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时,企业提交的申请信息经核实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的,制发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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