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在2017~2021年年报中均披露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经查,宏创控股控制的滨州宏展却与上市公司自2017年以来一直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因此先是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后又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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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连续多年在年报中矢口否认与控股股东间的竞争关系,宏创控股(SZ002379,股价4.45元,市值50.57亿元)和一众时任高管,在收到警示函后又收到了监管函。
11月8日盘后,深交所向宏创控股下发监管函,该监管函的主要依据就是之前宏创控股收到的警示函。
11月7日,宏创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宏创控股在2017~2021年年报中均披露与控股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经查,山东宏桥控制的滨州宏展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宏展),却与上市公司自2017年以来一直存在同业竞争。
山东证监局认为,宏创控股2017~2021年年报中关于同业竞争的内容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披露要求,因此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赵前方,时任总经理张伟、朱凯、杨光厂,时任董事会秘书肖萧出具警示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在宏创控股11月8日收到的监管函中,深交所指出,宏创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宏创控股的警示函、监管函所提内容之所以直指2017年至2021年,主要源于山东宏桥在2017年成为宏创股份前身*ST鲁丰的控股股东。
为整合铝产业链,2017年1月20日,铝业巨头中国宏桥与*ST鲁丰(即鲁丰环保)同时发布公告称,中国宏桥旗下山东宏桥与*ST鲁丰控股股东于荣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山东宏桥拟以19.95亿元的价格收购于荣强所持有的*ST鲁丰28.18%的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ST鲁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山东宏桥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ST鲁丰“易主”山东宏桥后,于2017年6月1日更名为宏创控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环保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环保及节能的技术研发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变更为“高精铝板帯箔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于铝板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用于下游容器箔、家用铝箔、药用铝箔产品的生产制造。
这样一来,山东宏桥全资控制的与上市公司存在部分产品重合或相似的情形,例如“部分冷轧、铸轧、铝箔产品与上市公司所生产产品存在重合”。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宏创控股在2017~2021年年报中,均否认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直到2022年7月8日,因宏创控股原实控人张士平去世及继承事项导致公司实控人变更,宏创控股才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首次提及“同业竞争”。
在2022年财报中,宏创控股披露了同业竞争情况,并称山东宏桥间接控制的滨州宏展与上市公司存在部分产品重合或相似的情形。对于该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宏创控股称,为解决滨州宏展部分产品与公司存在重合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于2022年7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作出了相关安排和承诺。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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