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王嘉琦
2020 年 11 月 18 日到2021年1月14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恒星科技(SZ002132,股价3.23元,市值45.27亿元)董事长谢晓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龙兄弟俩的母亲焦会芬,先卖出1650万股恒星科技股票,再买入73.85万股,构成短线交易。2021年6月,谢晓博和谢晓龙收到了深交所发来的监管函。监管函表示:“请你们充分重视,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然而,这份监管函过去才两年半的时间,焦会芬犯了同样的错误。
根据深交所今天(11月7日)发出的监管函,谢晓博、谢晓龙的父亲谢保军(公司实控人),于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恒星科技2600万股,母亲焦会芬于9月7日、9月11日合计买入恒星科技股份300万股。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恒星科技在9月16日的公告中称,焦会芬增持公司股份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上述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且收到公司通知后立即停止增持行为。该事项发生后,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因本次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焦会芬表示今后将加强《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表示,“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可见,2021年的监管之后,焦会芬并没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谢晓博、谢晓龙也没有对处罚予以充分重视,及时整改,对监管函也并未产生任何敬畏之心,更无尊重市场规则的基本观念。短短两年多,同一错误再次发生,这是何等的轻视和傲慢!
短线交易,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加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信任感,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作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或其亲属、配偶,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公司和市场的良好秩序,而不是一次又一次地犯错,一次又一次地道歉,一次又一次地承诺,一次又一次地失信。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长的母亲,焦会芬理应知道随意交易股票会给自己和公司带来什么后果。
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谢晓博和谢晓龙应该有能力和权力规范自己亲属的相关行为,不让他们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如果他们真的无法控制,那就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管理能力。
希望这次短线交易事件,能够引起恒星科技和其他上市公司的重视,能够让高管和亲属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尊重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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