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锦河
10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监委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管党治党严重失职失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破坏本单位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加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及活动安排,且次数多、时间长、金额巨大;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选人用人工作中,在干部录用、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违规投资或持股多家企业;违规插手干预执纪办案活动;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为徇私利,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王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王征曾任中国人寿北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9月,王征曾因中国人寿北分列支手续费千万用于支付其他费用,被银保监会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据中国人寿股份北京分公司官微,2022年7月,时任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的王征在“献礼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表彰大会上为2021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佳案例获奖党支部颁发奖杯和证书。
2022年9月,银保监会披露罚单显示,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存在手续费记录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被罚款50万元,时任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征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据通报,2018年6月,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参与某单位采购保险产品服务的公开招标并中标。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将上述参与公开招标获取的保险业务在核心业务系统中记录为中介机构代理业务,共计保单18份,涉及保费7884.53万元,列支手续费1473.6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其他服务费用。王征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银保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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