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锦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7日通报,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公司官网,中国银行已于3月31日召开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葛海蛟同志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
据中国银行官网今年2月17日消息,2023年2月17日下午,中国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派,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免去刘连舸同志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
刘连舸 (图片来源:中国银行微信公众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7日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连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连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连舸,1961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2018年加入中国银行,2018年8月任中国银行行长,2018年10月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2019年6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2019年6月28日,中国银行发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于6月2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选举刘连舸为该行董事长。同时,因工作调整,刘连舸于6月27日辞去该行行长职务。
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董事长、行长。2007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并于2007年9月至2015年2月兼任非洲进出口银行董事,2009年3月至2015年6月兼任中国-意大利曼达林基金监事会主席,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兼任(亚洲)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董事长。
此前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等职务。2018年10月起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8年12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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