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9月26日,青海省西宁市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西宁市将暂缓执行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的限制。文件提出,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利用商业按揭贷款及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0%,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0%。(夏都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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