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华脉科技披露公告称,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胥爱民、时任总经理姜汉斌、时任副总经理王晓甫、时任财务总监黄扬武予以通报批评。
每经记者 程雅 每经编辑 杨夏
9月25日,华脉科技(SH603042,股价19.92元,市值31.99亿元)披露公告称,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胥爱民、时任总经理姜汉斌、时任副总经理王晓甫、时任财务总监黄扬武予以通报批评。
而事件的起因,竟是一起合同诈骗,而该事件也直接影响了华脉科技的业绩数据。今年4月,华脉科技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今年8月,华脉科技再发布公告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结合华脉科技对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以及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大致可以还原整个事件的过程。
据上市公司称,2017年,其通过招投标流程取得了西安电信的手机终端业务订单。在业务开展中,上游供应商由西安电信指定,货物由供应商直发,公司指派专人对货物进行验收交付。
2017年6月2日,华脉科技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同西安电信签订《采购合同》。同月,南京华讯向西安晴森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晴森”)支付2732.54万元购买了4500台手机,西安晴森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西安电信门口,由西安电信签收。
此后,在西安电信办公场所,华脉科技多次与时任西安电信企业管理部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的林洋商洽苹果手机采购业务。2017年9月8日,华脉科技与西安电信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上市公司向西安电信提供1000台iPhone 7S、2000台iPhone 7 plus、4000台iPhone 8。上述货物由上市公司向西安电信指定的西安晴森购买。此后,上市公司陆续向西安晴森支付了4609.89万元货款。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西安电信《产品接受确认单》,确认收到7000台苹果手机。
但因迟迟未能收到上述两笔交易的货款,上市公司此后起诉了西安电信等。而实际上,上述交易实为合同诈骗。
相关裁决书显示,西安电信称,林洋通过盗盖、伪造西安电信、天翼上海分公司印章等方式,同华脉科技签订了《三方协议书》《收货确认书》等。同时,林洋将网上购买的手机盒子冒充真手机交由华脉科技和南京华讯验收,同时安排他人冒充西安电信员工进行虚假验收,并伪造收货确认单,给上市公司等制造货物已被接收的假象。
2019年1月,林洋涉嫌合同诈骗的刑事案件已由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受理,林洋已被逮捕。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2017年年报中,华脉科技调减总资产661.14万元,调减营业收入7043.76万元,调减营业成本6347.82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661.1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44%、6.68%、8.56%、9.88%。
2018年年报中,华脉科技调增归母净利润661.14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6.37%;2017年至2021年年报中,分别调减应收账款7829.14万元、1648.24万元、1648.24万元、1413.24万元、4315.17万元,相应调整其他应收款等会计科目。
另外,华脉科技于2022年7月1日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公司及南京华讯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具有一定影响,公司近期将申请再审,但未提示判决结果可能导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情况。
不过,2023年6月22日,华脉科技于回复函中称,2022年底公司已放弃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并披露胥爱民、王晓甫系对相关事项负责的时任董监高人员。
根据终审判决书认定,华脉科技对案涉合同存在过错,未能对合同履行尽到充分审慎注意义务,未能准确确认收入,导致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且公司系根据收到的终审判决书作出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有较大影响,但未在前期诉讼公告中及时披露相关不确定性,也未在放弃申请再审时及时披露会计差错相关进展。此外,相关人员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因此,交易所决定对华脉科技及胥爱民、姜汉斌、王晓甫、黄扬武予以通报批评。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黄鑫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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